为进一步促进行业规范和行业自律,提升企业信息技术服务能力与水平,助力我国电子信息行业高质量发展,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自2019年11月起,开展了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试行工作。
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资质发展历程:
1999年 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诞生
2012年 工信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细则出台
2014年 工信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项目取消
2015年 中电联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认定发布
2018年 中电联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认定停止
2019年 中电联信息系统建设及服务能力评估体系标准发布
等级划分:
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划分为五个等级,等级从低到高分别用CS1级、CS2级、CS3级、CS4级和CS5级表示,并依次定义为初始级、基本级、良好级和杰出级。
申请条件:
1、具有独立企业法人地位,从事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业务1年以上;
2、社会信誉良好,有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,近三年无触犯法律法规的行为,无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, 无不正当竞争行为;
3、满足《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体系能力要求申报条件.pdf》相应级别要求;
4、能够提供充分满足战略管理、业务运营、基础保障、改进创新等能力要求的真实性、适宜性和有效性证据;
5、承诺并遵守行业公约,并认同该体系的管理办法。